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,聯委會110.05.17線上決議如下, 耑此公告
提案一 : 110年度ACLS Instructor Course指導員訓練課程停止辦理一年。
說明 : 1.原定110年5月15日ACLS指導員訓練課程第一階段停止辦理
2.原定110年6月19日、20日ACLS指導員訓練課程第二階段停止辦理。
提案二 : 110年到期之ACLS證書,含109年因疫情展延一年之證書,原證書效期續延一
年。
說明 : 1.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到期之ACLS證書,原證書效期續延一年。
2.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到期之ACLS證書,原證書效期續延二年。
3.適用對象:持有ACLS聯委會或ACLS聯合委員六學會發證(急救加護、心臟、
急診、麻醉、重症、老人急重症醫學會之ACLS Provider 或ACLS Renewal證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