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,聯委會 109.3.15 線上會議決議如下,耑此公告
提案一:109年到期之ACLS證書, 原證書效期順延一年。
說 明: 一、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到期之ACLS證書,原證書效期順延一年,
適用對象如下:
持有聯委會或ACLS六學會發證(急救加護、心臟、急診、麻醉、重症、老人急重症醫學會)
之ACLS Provider 或ACLS Renewal 證書。
二、原合格證書效期至109年1月1日者,展延至110年1月1日止,以此類推。
提案二:ACLS Instructor證書有效期於民國109年屆滿者,予以展延一年。
說 明:比照衛福部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(註1)
ACLS Instructor未能在109年證書效期屆滿達教學時數,於證書失效起一年內補足教學時數;此教學時數不得於下次證書展延時重複計算(註2)。
註1.衛福部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:https://reurl.cc/d0VG0k
註2.ACLS Instructor新展延證書效期接續上一張。若教學時數已達規定32小時者,請依正常流程提出申請證書展延 。